中新網(wǎng)10月26日電 臺北、高雄兩地選情漸熱,“法務(wù)部長(cháng)”施茂林25日稱(chēng),北、高“地檢署”將于11月1日起成立“查察賄選及暴力執行小組”,目前已接獲3件市長(cháng)候選人涉嫌賄選的檢舉,賄選傳聞也陸續傳出,檢方將盡速展開(kāi)偵辦。
據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施茂林表示,賄選的刑責已提高為3至10年,候選人千萬(wàn)不要輕易觸法。四年前的北、高兩地選舉,市“議員”選舉賄選部分共有142人遭到起訴,80人已判決有罪確定。
施茂林指出,臺北、士林及高雄三個(gè)“地檢署”已展開(kāi)查賄積極作為,包括搜集已獲提名的政黨候選人、及表明參選的非政黨候選人資料進(jìn)行分析,并劃分為“絕對會(huì )”、“可能會(huì )”、“絕對不會(huì )”賄選的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