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5月27日電 據香港媒體報道,內地與香港簽訂的CEPA補充協(xié)議七,當中允許12類(lèi)香港注冊醫護人員,包括中醫、物理治療師和護士等,可受聘于內地的醫療機構,到內地執業(yè)不超過(guò)3年但可以續期,香港有關(guān)部門(mén)估計超過(guò)7.6萬(wàn)名醫護人員可以受惠于這項措施。
另外,香港的服務(wù)提供者,包括私家醫院等,亦可在上海市、重慶市、廣東省、福建省和海南省,獨資或合資設立醫院。
其中合資的投資額,除廣東省以外,其他地方的港方投資不能少過(guò)1000萬(wàn)人民幣;而獨資形式的投資額要求,要待內地稍后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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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吉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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