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網(wǎng)4月18日電 約1100名日本民眾認為派遣自衛隊赴伊拉克違反憲法,于日前起訴政府要求停止派遣并索賠精神損失費。此案的二審17日在名古屋高等法院展開(kāi),高院稱(chēng),“航空自衛隊的空中運輸活動(dòng)違反了憲法第九條。將多國部隊的武裝兵員空運至戰斗地區,這是與行使武力一體化的行動(dòng)”,裁定航空自衛隊在伊拉克的活動(dòng)違反了憲法。
據日本共同社報道,這是日本司法界首次裁定自衛隊派伊活動(dòng)違憲。
審判長(cháng)認定空自的上述行為還違反了《伊拉克重建援助特別措施法》,但駁回了原告的上訴。原告是因為不服一審全面敗訴而向高院提起上訴的。
此案的原告是前駐黎巴嫩大使天木直人和一些民眾。原告方認為“自衛隊在伊拉克的活動(dòng)是與行使武力一體化,違反了不允許保持武力或行使交戰權的日本憲法第九條,侵犯了民眾的和平生存權”,要求政府為其精神上遭受的痛苦支付精神損失費。
名古屋地方法院在作出一審判決時(shí),對于原告停止派遣的要求不予受理,稱(chēng)“這并非同具體權利和義務(wù)有關(guān)的紛爭,原告的訴求不合法!睂τ谠嫣岢龅拿咳1萬(wàn)日元精神損失費的訴求,法院也予以了駁回,稱(chēng)“無(wú)法認為民眾的具體權利受到了侵犯!
在日本陸上自衛隊撤離后,航空自衛隊目前仍在伊拉克開(kāi)展空中運輸活動(dòng)。
名古屋高等法院做出判決后,日本首相福田康夫17日表示繼續派遣空自赴伊“不存在問(wèn)題”。
福田當晚就判決駁回原告訴求一事在記者會(huì )上強調,判決本身與判斷是否違憲“沒(méi)有直接關(guān)系,判決結論是政府的判斷是正確的”。在談到是否延長(cháng)截至明年7月的派遣期限時(shí),福田表示“到時(shí)再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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