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本人的辭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huì )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guān)規定,2007年3月29日青海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huì )常務(wù)委員會(huì )第二十八次會(huì )議決定,接受馬培華辭去青海省副省長(cháng)職務(wù)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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