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17日電(記者 張恩 梁波)今日下午,在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黑磚窯”事件新聞發(fā)布會(huì )上, 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cháng)劉冀民宣布:
洪洞縣“黑磚窯”看守趙延兵,男,湖北省鄖西縣人。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生。
2006年農歷臘月,趙延兵以干活慢為由對民工劉寶進(jìn)行毆打,用鐵鍬打擊劉寶的頭部和腰部,致其倒地,后被人扶回工棚,第二天劉被發(fā)現死于工棚內。當晚12時(shí),趙延兵伙同王兵兵等人將劉寶的尸體掩埋于磚廠(chǎng)后山坡一舊墓穴內。
趙延兵對被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dòng)的民工,施以毒手,情節特別惡劣,手段特別殘忍,后果特別嚴重,依法對趙延兵判處死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