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27日電 日本大阪高等法院9月27日就中國河南勞工案進(jìn)行二審判決。據共同社報道,判決維持一審原判,不認為日本政府應承擔賠償責任,駁回了上訴。
原告方表示將繼續上訴。
二戰中被強擄至日本京都與謝野町大江山鎳礦勞動(dòng)的中國人劉宗根等六人(二人已去世)控告日本政府,要求賠償1.1億日元。
據新華網(wǎng)報道,大阪高等法院作出上述判決的理由是“國家無(wú)答責”和“訴訟時(shí)效已過(gu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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