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19日電 日本共同社消息,17日,在日本福岡高等法院判決中敗訴的中國勞工原告以法院判決違反日本憲法等為理由,向該法院提交了上訴理由書(shū)。
這些中國原勞工在太平洋戰爭中被強擄到日本,并強迫在福岡縣的三池煤礦等地進(jìn)行殘酷勞動(dòng),當他們要求日本政府和三井礦山作出損失賠償的訴訟遭到駁回后,已經(jīng)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福岡高等法院5月24日,推翻了要求三井礦山作出賠償的一審判決,認為本案適用于非法行為發(fā)生20年后請求權消滅的“除斥期間”和為期10年的消滅時(shí)效,因此駁回了要求政府和企業(yè)作出賠償的請求。之后,原告方已于6月4日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