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15日電 據北京青年報消息,北京市今冬供熱今日正式開(kāi)始。按北京市政府要求,各供熱單位必須保證采暖用戶(hù)的室內溫度不低于16℃。如因供暖單位責任造成采暖用戶(hù)室內溫度不足16℃且逾期不改的,將被處5000元以下罰款。
北京市市政管委透露,根據《北京市住宅鍋爐供暖管理規定》,各供暖單位在供暖期內因意外事故或者其他不可抗拒原因需暫停供暖的,應及時(shí)通知采暖用戶(hù),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恢復供暖。
停暖時(shí)間超過(guò)12小時(shí)的,必須通知房地產(chǎn)管理機關(guān)。如果在規定的供暖期內擅自推遲或者提前結束供暖的,將按減少供暖天數每天處1000元罰款,并將未供暖期間的供暖費退還給采暖用戶(hù);如果因供暖單位責任造成采暖用戶(hù)室內溫度不足16℃的,將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供暖單位將被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于姍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