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分裂國家法》將不適用香港、澳門(mén)特別行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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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十二月十七日電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huì )第二十六次委員長(cháng)會(huì )議已將《反分裂國家法(草案)》列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huì )第十三次會(huì )議議程草案。新華社記者就該法律草案是否適用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mén)特別行政區的問(wèn)題,采訪(fǎng)了全國人大常委會(huì )法制工作委員會(huì )負責人。該負責人明確表示,這部法律草案的適用范圍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mén)特別行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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