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2月16日電 據人民法院報報道,遼寧省瓦房店監獄服刑犯、殺害武警哨兵脫逃的罪犯尹遠新、陳希龍,日前被執行死刑。
被告人尹遠新因犯強奸罪、搶劫罪,于1994年11月1日被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wú)期徒刑;被告人陳希龍因犯搶劫罪、盜竊罪,于2001年4月19日被鞍山市千山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二被告人被分別投入遼寧省瓦房店監獄后,很快便攪和在一起,并合謀脫逃。
二被告人在策劃了逃跑路線(xiàn),準備了作案工具后,于2004年8月19日凌晨1時(shí)30分,從監獄三監區勞動(dòng)現場(chǎng)廁所鐵窗跳出。值勤武警戰士郭金陽(yáng)發(fā)現后,二被告人持尖刀向其頭頸部、胸腹部及四肢各刺數刀。被害人郭金陽(yáng)因大失血死亡。(王軍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