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給父親治病籌集資金,女兒竟然與弟弟、堂弟及舅舅等親友密謀實(shí)施搶劫。日前,深圳市南山區法院對幾名被告人分別被處以1年到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6年11月,湖北宜昌女子廖某伙同自己的弟弟、舅舅和另外一名堂弟,預謀到深圳以色相引誘實(shí)施搶劫。到深圳后,廖某在一家酒吧認識了一名張姓男子,隨后以約張某出去游玩為名,將張某騙至南山某酒店。張某進(jìn)房后,早已藏在洗手間的廖某同伙沖出來(lái),合力將張某控制住,搶走其手機、銀行卡和現金1.4萬(wàn)余元。廖某等人又向張某勒索100萬(wàn)元,未果,遂將被害人張某捆綁在房間內逃離現場(chǎng)。
在法庭上,廖某辯稱(chēng),因為父親生病無(wú)錢(qián)治療,為了給父親籌集醫藥費才出此下策?杀氖,父親不僅沒(méi)有因此獲得醫藥費,在知道兒女們的行為后,又悲又怒,在姐弟倆被抓獲歸案20天后去世。(閆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