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書(shū)部分修改內容
更改內容:
1. 過(guò)去慣用的“我國”、“本國”、“大陸”等用詞,全改為“中國”。
2. 清末具革命正當性意涵的“起義”,如武昌起義、廣州起義等,一律改為中性用語(yǔ)的“起事”。
3. 舊版本的“本國史”教材指出,“統一中國”是“歷史的展望”,但新版教科書(shū)明文“三民主義統一中國”成了“歷史口號”。
4. 漢朝“征伐”或“征討”匈奴,改為“攻擊”匈奴。
5. “日治”和“日據”,原先是兩詞并陳,但審查委員中意識形態(tài)極強者,迫使一定要改為“日治”。
刪除內容:
1. 孫中山之前的“國父”一詞、以及提到“國父”、孫中山先生時(shí),前面空一格以示尊敬,也全從新版教科書(shū)中消失。
2. “秦始皇并滅六國,統一天下”中的“統一天下”刪除。
3. 《中國史》濃縮成一冊,采取“略古詳今”的原則:舊石器時(shí)代的北京人從《中國史》中消失;夏、商、周三代及魏晉南北朝要在一節課50分鐘教授完畢。
4. 明末以后的中國歷史約占整冊教材的一半;但因僅一冊,“黃花崗七十二烈士”史跡消失了。
增加內容:
1. 新教科書(shū)基本站在“兩岸分治”基礎上,以往視為禁忌的“統獨”及兩岸分合議題進(jìn)入教科書(shū)。
2. 過(guò)去的禁忌話(huà)題《舊金山和約》和《中日和約》編入教科書(shū)。
近年漸進(jìn)式“臺獨”動(dòng)作
“憲改”工程
2000年,民進(jìn)黨上臺后即推動(dòng)“憲改”工程,謀求法理“臺獨”。2003年,陳水扁更提出“制憲”論── 以“公投”方式制定強調臺灣“主權”的新“憲法”,聲稱(chēng)08年卸任前要完成。
“正名”運動(dòng)
2004年底,當局宣布為臺灣“正名”,包括:將“中華民國”國號簡(jiǎn)稱(chēng)“臺灣”,臺灣所有駐外機構正名為“臺灣”,還將“國營(yíng)”、公營(yíng)事業(yè)陸續正名為“臺灣”,以避免與“中國”混淆。如出臺“臺灣護照”,完成約80種“行政”命令修改,如“中國標準”已改為“國際標準”,另將《民法》中“服從中國法律義務(wù)”等字眼刪除,將“中正機場(chǎng)”改名“桃園機場(chǎng)”等。
臺灣“護照”
由于民進(jìn)黨認為舊“護照”上加注的“Issued in Taiwan”(發(fā)自臺灣)有將臺灣矮化為一個(gè)地區的含義,
03年正式出臺臺灣“護照”(Taiwan Passport)。
申請入聯(lián)國
民進(jìn)黨當局不斷鼓吹要以“臺灣”的名義加入聯(lián)合國、世界衛生組織等國際機構。
廢“國統會(huì )”
2006年2月,終止“國家統一委員會(huì )”與“國家統一綱領(lǐng)”的適用。
猛吹“獨”論
民進(jìn)黨及陳水扁自上臺伊始就一直鼓吹“臺獨”言論,不僅提出“一邊一國”論,稱(chēng)臺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與對岸的中國是“一邊一國”,要分清楚;也不斷強調“臺灣國家認同”,聲稱(chēng)“臺灣是世界的一部分,絕對不是中國的一部分”。
“統獨”教育
2004年,教育部指出,自古以來(lái)屬于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到1683年清朝派施瑯征服臺灣后,才屬于中國統治的范圍,故將高中歷史教科書(shū)《中國史》中的臺灣史部分獨立成冊!。ㄙY料來(lái)源:香港《文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