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21日電 據《北京晚報》報道,據悉,導游繳納“人頭費”或墊付團款才能“上崗”的現象決不允許在今年黃金周期間出現。20日,北京市旅游局給京城各旅行社下發(fā)了《關(guān)于做好“十一”期間旅行社組團與接待工作的通知》,通知同時(shí)要求各旅行社嚴禁以任何借口中斷旅游團正常行程。
據悉,導游員繳納人頭費給旅行社后再帶團,這些人頭費勢必會(huì )通過(guò)“扎黑店”等方式轉嫁給游客,受損失的最終還是游客。因此,北京市旅游局有關(guān)負責人表示,各旅行社不得以任何借口讓導游員繳納“人頭費”或墊付團款。
據了解,往年“黃金周”期間,北京市旅游局多次接到外地組團社和來(lái)京游客的投訴,反映因組團社和北京地接社之間的糾紛或是旅行社與司機之間的糾紛,致使旅游者在京旅游行程被中斷或是旅行社不向游客提供回程車(chē)票,嚴重損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權益,并造成了極壞的社會(huì )影響。此次北京市旅游局的嚴厲禁止將使中斷行程行為得到遏止。(熊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