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月二十七日四時(shí)三十分中國交通運輸部接到報告,浙江臺州路橋船務(wù)有限公司所屬“勤豐128”輪在航行至在建的浙江寧波金塘大橋時(shí),船舶桅桿與該橋面發(fā)生碰撞,橋面箱梁塌落,壓在“勤豐128” 輪駕駛臺上,船上二十名船員,十六人獲救,四人失蹤。橋面無(wú)人員通行,橋上無(wú)人員落水。 中新社發(fā) 交通供圖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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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浙江寧波在建金塘大橋被船撞塌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調查組4月6日公布了調查結果。
據中國海上搜救中心總值班室有關(guān)負責人介紹,“3•27”事故發(fā)生后,交通運輸部海事局成立了事故救援小組和調查組,對事故原因進(jìn)行全面調查。初步確定事故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勤豐128”輪錯誤設計航線(xiàn)是導致事故發(fā)生的重要原因。調查顯示,大橋主通航孔已于2007年2月1日啟用,本航次中,“勤豐128”輪設計的計劃航線(xiàn)偏離主通航孔近1海里,選擇通過(guò)非主通航孔。
二是“勤豐128”輪在沒(méi)有完全掌握金塘大橋通航條件的情況下,盲目冒險航行,是導致事故發(fā)生的直接原因。造成盲目航行的有兩種可能:一是該輪臨近大橋時(shí)錯誤判斷大橋橋面高度,誤認為可以安全通過(guò);二是誤認為該橋段未鋪設箱梁,并且嚴重疏于瞭望,未發(fā)現已鋪設的箱梁,以為本輪可以從兩橋墩之間安全通過(guò)。
綜上所述,該起事故是由于“勤豐128”輪錯誤設計航線(xiàn),在未完全掌握金塘大橋通航條件,本輪水面以上高度大于橋梁凈空高度的情況下,盲目冒險航行,嚴重疏于瞭望,從而導致船舶桅桿碰撞大橋橋面箱梁的重大水上交通責任事故!扒谪S128”輪應對該起事故負全部責任。
2008年3月27日1時(shí)20分,浙江臺州路橋勤豐船務(wù)有限公司“勤豐128”輪穿越在建的浙江寧波金塘大橋非通航橋孔時(shí),船舶桅桿與該橋非通航橋孔的橋面發(fā)生碰撞,造成橋孔兩橋面箱梁塌落,4名船員失蹤。 (記者林紅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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