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6月12日電 臺南市長(cháng)許添財特別費案獲不起訴處分,但臺“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檢察署”12日上午將此案發(fā)回臺南“地檢署”續查,理由是“偵查不完備”,“南檢”說(shuō),待收到臺南“高分檢”公文后再調查。
據“中央社”報道,許添財涉嫌圖利臺南市海安路地下街工程包商,遭“南檢”起訴求刑12年,13日將首次開(kāi)庭,未料屋漏偏逢連夜雨,原以為已脫身的特別費案,又出現變量,臺南“高分檢”12日將特別費案發(fā)回“南檢”續查。
臺南“高分檢”不愿詳細說(shuō)明發(fā)回續查的理由,僅說(shuō),“南檢”偵查不完備!澳蠙z”上午尚未收到臺南“高分檢”公文,但“南檢”發(fā)言人郭珍妮表示,若是臺南“高分檢”發(fā)回續查,“南檢”將會(huì )再調查。
國民黨籍臺南市“議員”謝龍介去年控告許添財將2002年至2006年特別費直接撥入私人賬戶(hù),涉嫌瀆職,“南檢”立刻偵辦,今年3月12日認定許添財特別費支出和公務(wù)有關(guān),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