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7月1日起提高最低工資標準 特區內1000元
2008年06月02日 17:10 來(lái)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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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府常務(wù)會(huì )議近日決定,從7月1日起,深圳市上調2008年度全市最低工資標準,其中特區外最低工資標準比上年增長(cháng)20%。
按照調整方案,2008年度,特區內(福田區、羅湖區、鹽田區、南山區)最低工資標準為1000元/月,比上年850元/月增長(cháng)17.6%;特區外(寶安區、龍崗區)最低工資標準為900元/月,比上年750元/月增長(cháng)20%。
深圳市副市長(cháng)李銘表示,深圳市此次大幅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是為了進(jìn)一步落實(shí)《深圳市民生凈福利指標體系》,增強深圳的城市競爭力和吸引人才的優(yōu)勢。
他說(shuō),深圳擁有700多萬(wàn)外來(lái)務(wù)工人員,今年一季度,深圳市的勞動(dòng)力缺口達74萬(wàn)人,提高工人工資也有利于深圳解決“招工難”等問(wèn)題。
【編輯:馬金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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