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國外貸援款執行情況審計結果公告具四特點(diǎn)
2008年03月24日 15:04 來(lái)源:中國新聞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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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wǎng)3月24日電 據審計署網(wǎng)站消息,3月24日,審計署發(fā)布了今年第3號審計結果公告——《117個(gè)國外貸援款項目2007年度公證審計結果》。這是審計署首次將國外貸援款項目執行情況審計結果向社會(huì )公告。
據介紹,本次公告具有以下幾個(gè)特點(diǎn):
一是審計署第一次將國外貸援款項目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向社會(huì )公告。以往采用的方式是,每個(gè)審計年度結束后,僅將項目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以審計報告的形式提交國外相關(guān)貸援款機構。
二是本次對社會(huì )公告的國外貸援款117個(gè)項目均為審計署直接審計的、由國家各部委執行或匯總的項目,地方各級政府和單位執行的國外貸援款項目不包括在內。
三是國外貸援款項目執行期較長(cháng)(多則5至6年),項目執行期內,審計署需要每年審計一次,直至項目執行結束,項目執行期內的審計結果每年都要對社會(huì )進(jìn)行公告。
四是本次國外貸援款項目審計結果公告采用匯總綜述和分項目列表的方式,即綜述了117個(gè)項目整體執行結果,又反映了每個(gè)項目存在的問(wèn)題,也表明了項目執行單位的具體整改結果。
【編輯:唐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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