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法工委官員稱(chēng):許霆案量刑無(wú)官民之分
2008年03月15日 01:33 來(lái)源:人民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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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huì )法制工作委員會(huì )刑法室副主任滕煒表示,他相信有關(guān)方面能夠依法公正審理許霆案。在回答許霆案是否意味著(zhù)中國法律對官員與對平民存在兩種不同的量刑標準時(shí),騰煒表示,這是一種誤解,我國憲法和刑法均規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刑法確定量刑標準沒(méi)有“官”“民”之分,但在具體案件的處理上,由于地區差異、法官水平不同以及案件的復雜情況,對有些案件引發(fā)爭議也是正常的,但不能就此得出官員與平民適用不同法律待遇的結論。滕煒是在全國人大常委會(huì )法工委11日在人民大會(huì )堂召開(kāi)的記者招待會(huì )上作上述表示的。 (記者 賀迎春)
【編輯:邱觀(guān)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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