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壟斷企業(yè)、行政部門(mén)打了大大小小100多場(chǎng)官司,終于勝了一場(chǎng)!弊蛱,鄭州市民趙正軍說(shuō)。
據了解,2006年11月,鞏義市回郭鎮開(kāi)發(fā)區數百畝農田被毀,趙正軍向鞏義市國土資源局舉報此事,要求予以制止和依法查處。后鞏義市國土資源局對違法占地行為做出了罰款處罰,但趙正軍認為應當依法拆除建筑物,遂向鄭州市國土資源局申請復議。
但鄭州市國土資源局并未受理。
趙正軍不服,于今年7月10日向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xiāo)鄭州市國土資源局的不予受理決定書(shū)。9月11日,法院審理了此案。
法院審理后認為,鄭州市國土資源局負有對下級國土資源部門(mén)做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進(jìn)行復議審查的法定職責,趙正軍是提起行政復議的申請人和相對方,對不受理決定書(shū)不服,具有原告的主體資格。
據此,法院判決,撤銷(xiāo)鄭州市國土資源局的不予受理決定,案件受理費50元由鄭州市國土資源局承擔。(記者 沈春梅)